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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调控与繁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平台收费标准(试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2     点击次数:

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调控与繁育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动物平台收费标准(试行)

 

一、动物房销售收费标准  (单位:元/只、元/公斤)

实验动物品系

对内价格

(只)

对外价格()

饲养天(/只)

对外寄养天/*

种用动物价格

Wistar-Imamichi大鼠(只)

30.00

35.00

0.70

2.00

60.00

KM(昆明)小鼠(只)

8.00

10.00

0.40

1.00

20.00

C57BL/6J小鼠(只)

30.00

30.00

0.40

1.00

70.00

KM(昆明)小鼠(窝)

100.00

100.00

订单制--

BDF/1

45.00

60.00

0.40

1.00

100.00订单制

CD/1

12.00

15.00

0.40

1.00

40.00订单制

DBA/2

45.00

120.00

0.50

1.00

180.00订单制

BALB/C

30.00

30.00

1.00

Wistar-Imamichi大鼠(窝)

300.00

300.00

订单制--

实验动物专用饲料

8.00

8.00

--

*寄养的实验动物必须是从本平台购置的实验动物

二、动物房大小鼠饲养收费标准
(一)实验动物房VIC饲养系统实验动物实验动物饲养收费标准
1. 大鼠,12元/笼/天;每笼最多3只
2. 小鼠,8元/笼/天;每笼最多5只(繁殖鼠,三周龄计数)
(二)实验动物收费标准制定如下:
1. 小笼小鼠每笼≤5只,3元/笼/天;每个鼠房最多放置220个小笼(7个鼠架,每个鼠架32个小笼);
2. 大笼小鼠每笼≤25只,20元/笼/天;每个鼠房最多100个大笼(6个鼠架,每个鼠架放置16个大笼);
3. 大笼大鼠每笼≤5只,8元/笼/天;每个鼠房最多100个大笼(6个鼠架,每个鼠架放置16个大笼)。
4. 如有繁殖实验,繁殖笼交配比例不得超过1:2,如有超过的,必须在出生前分开。出生25天后小鼠,各组实验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分笼,以保证笼内老鼠数量上限,如5周以后还没有分笼处理,管理员将视为淘汰老鼠,并进行处理掉。
(三)按鼠房收费
1. 每间鼠房(12m2)每年5万元,
2. 小鼠数量1200只以内。超出部分按照0.4元/只/天,实验动物饲养盒必须放置在饲养架上,不得随意堆放。
3. 大鼠数量300只以内,超出部分按照1.2元/只/天,(大小鼠不得混养)。
4. 新生小鼠前三周不计入总数,从第四周开始计数量。
5. 寄养实验动物必须符合SPF级屏障环境要求,不得将不健康的及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动物带进屏障环境,进入前必须观察24小时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寄养;
6. 合过笼的雄鼠禁止放在同一鼠盒,避免小鼠打架造成鼠体创伤和饲养环境污染;因实验人员处理不善或饲养小鼠超过规定数量,造成鼠体创伤或生理转态下降甚至死亡的情况,后果由相关实验人员和相关课题组自负。
7. 小鼠盒每个鼠盒小鼠不能超过5只,大鼠盒小鼠不能超过25只
8. 大鼠每个大盒子不能超过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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