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房——实验动物饲养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0     点击次数:

        内蒙古大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房是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设立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单位,于2014年5月30日首次获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2012年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建立实验动物房,按照新版国家标准《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的要求,结合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设立了新的SPF级实验动物室,总建筑面积264㎡。2016年度至2017年度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全体从业人员的努力下,以保障实验室科研课题使用实验动物安全高效为己任,努力提升个人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经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正在有序的开展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和设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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